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8篇)

篇一: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新规THENEWREGULATIONS财政部等六部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1.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3.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三西”地区农业建设。(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三西”农业建设任务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各项任务按照上述因素分别确定具体测算指标。“三西”农业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模安排。第三条:衔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综合考虑脱贫县规模和分布,实行分类分档支持。对国家乡146新REGULATIONSTHENEW规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予以倾斜支持。东部地区应结合实际将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中西部地区继续按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各省在分配衔接资金时,要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第四条:各地要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且符合本办法要求。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各地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省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县级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各级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委、农业农村、林草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林草局根据职责分工,于每年1月31日前提出当年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财政部。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30日内,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年度预算安排,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将衔接资金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第六条: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管。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衔接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第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由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04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财农〔2006〕356号)、《财政部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6〕18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347号)同时废止。147

篇二: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财政资金衔接乡村振兴方案

  为发挥整合资金效应,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继续支持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任务相匹配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绩效、保证用途”的原则,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为重点,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健全完善资金分配机制为保障,以直接补贴和以奖代补为主要方式,科学合理分配使用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加快构建先进农业生产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的乡村发展新格局,为在更高起点更高质量上推动绿色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1、探索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公正、充满活力的整合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

  2、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使用,每一分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筑起资金挪用、滥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显著提升全县各乡村和有关部门对财政整合资金分配的满意度和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3、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通过该资金投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农业基础产业有序发展,增强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种养专业合作社(含大户)持续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各扶持主体要讲诚信,客观实际地申报项目资金,严禁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扶持项目资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摸底评估,确保各项基础数据详实准确。

  突出普惠实效。补贴奖励资金要突出普惠性,让更多主体受益发展,杜绝重复补贴奖励。特别是种养专业合作社(含大户)只能在种养专项补助或者合作社(大户)奖励中享受一项。

  强化联审联查。乡村两级要对辖区内享受补贴和奖励的主体进行推荐,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实地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调查摸底,乡村振兴部门要对其带动效应进行调查审核。在此基础上,要组建督查组对享受奖补资金的主体进行核实,切实做到准入门槛严,审核把关紧,应补尽补。

  做好统筹使用。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他相关支出三个方面的资金,在确保产业占比和对非贫困村资金占比符合要求的基础上统筹使用。

  严格资金拨付。奖补资金要从申报审核通过之日起,经督查组综合分析研判后,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拨付,保证项目能够如期启动实施、建设运营、投产达效,最大化地发挥带动效应。

  四、资金安排计划

  2022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资金25036万元,其中,中央扶贫专项资金5110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653万元,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6600万元;省成品油费改税转移支付收入3787万元,省扶贫专项资金980万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102万元;市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63万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98万元,县本级资金1743万元。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需要出发,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他相关支出三个方面: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安排资金991万元。一是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安排资金797万元。对“两类户”中普通劳动力462人(含边缘户29人)、弱劳动力128人(含边缘户57人)给予产业扶持,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或实物补贴,共计590人安排资金118万元;对开发公益岗位和开展老

  年人公益事业试点乡村进行补贴,安排资金32万元;继续保持“532”小额信贷和“雨露计划”政策不变,分别安排资金400万元、60万元;稳步推进致富带头人培训,安排资金50万元;开设护林员公岗,安排资金137万元。

  二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安排资金115万元。在盘活用好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项目且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方面,安排资金20万元;对调整规范后的地方zf债券贴息补助95万元。

  三是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安排资金79万元。对跨省和省内跨县域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外就业人员每人800元,县外省内就业人员每人600元。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安排资金17018万元。

  一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安排资金1515万元。杀虎口风景名胜区马营河村大棚建设项目573万元;红寺洼村新建蔬菜大棚项目50万元;大马营村新建蔬菜大棚项目50万元;李达窑乡养鸡项目30万元;高家堡乡麻黄头村肉牛养殖项目60万元;牛心乡盘石岭村养殖项目41万元;范家窑村农田改造项目28万元;脱毒马铃薯新品种繁育项目90万元;杨千河乡食用菌种植项目55万元;东兴村大棚建设项目189万元;光伏扶贫项目269万元;南街村蘑菇种植项目40万元;康平村蘑菇种植项目40万元。

篇三: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我镇于3月底开展了**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经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1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3次,全镇专题调度会议1次。研究制订了《**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自查涉及全镇33个村,共计**个项目,资金总量达**万元。其中2021年项目资金**万元,2022年项目资金**万元。发现问题**个,涉及项目**个,涉及资金**万元。

  已经立行立改项目**个,涉及资金**万元,剩余待整改的项目**个,涉及资金**万元。

  二、自查资金落实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2021年收到中央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

  —18—

  **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2022年收到中央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2021年收到省级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2022年收到省级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2021年收到市级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2022年收到市级资金合计**万元,涉及项目**个。其中已完工项目**个,未完工项目**个,村账内结余资金**万元。

  三、自查发现问题

  本次自查共发现问题27个。其中因项目内容与验收内容不符,导致未拨付项目款的项目共计8个,涉及金额60万元。因验收不合格或完工未验收的项目共计3个,涉及金额20万元。因项目还在建设中未完工的项目共计8个,涉及金额56万元。因项目为产业项目后续管服费用未及时拨款的项目共计4个,涉及金额39万元。因项目验收完成后有结余资金的项目共计2个,涉及金额5.5054万元。因村级账号冻结导致无法支付的项目共计1个,涉及金额5万元。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未拨付的项目共计1个,涉及金额1—19—

  万元。(具体名单及问题描述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自查发现的27个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并对自纠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对于因项目内容与验收内容不符,导致未拨付项目款的项目和完工未验收的项目,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所属各部门与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对于因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则由项目所属村(社区)进行返工,并由镇所属行业部门进行验收后在予以拨付。对于因项目验收完成后有结余资金的项目,则按原路退回结余资金进行处理。

  **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20—

篇四: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工作流程的通知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在这个过程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规范补助资金报账工作流程,保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合理、安全、高效,现提出以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各级政府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确保补助资金的妥善使用。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政府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补助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率,确保了资金的操作流程及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传递的有效性。

  三、严格审核制度,保障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各级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报账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防止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正规。

  四、强化监督考核,保持工作纪律。各级政府应制定健全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考核,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工作流程的通知。希望各级政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细心、负责地做好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篇五: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乡村振兴背景下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有效衔接关键环节和路径选择

  「摘要」论文立足于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通过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的梳理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理论观点的综述,构建了资金政策有机衔接的路径、分析框架,在深入分析资金政策供给端和需求端关键环节的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建议,总结借鉴我国扶贫经验,进一步科学评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调整目标,在资源配置、支持对象、支持重点、支持方式等方面做好衔接,坚持巩固与振兴并重,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关键词」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乡村振兴;政策供给;有效衔接

  我国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财政在其中切实发挥了主体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2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要将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如何更好地发挥涉农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实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国家财政扶贫投入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概况

  (一)国家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增强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国际形势和减税降费等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但农业农村仍然是重点保障的优先领域。《2021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2到2020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林水等各项支出超过15万亿元。2020年,除去南水北调支

  出,国家对农林水的投入高达21536亿元,相比2012年的11508亿元,8年间增长了10028亿元,年均增长8.15%。其中,扶贫财政投入在2015年后增长迅猛,由2015年的1227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5622亿元,年均增长35.58%(见图1)。

  仅就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而言,资金规模由2012年的32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461亿元,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时达到顶峰;其中,2016年以来连续五年保持200亿元增量,资金投入力度空前(见图2)。大量涉农资金、扶贫政策和项目投向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充分发挥了农业农村发展的高益贫性,显著推动了农村减贫工作,期间也创新形成了一系列超常规的扶持政策。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只有深入研究政策衔接的有效路径,减少“翻烧饼”现象,才能降低政策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

  (二)财政涉农资金扶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1.脱贫攻坚期财政涉农资金扶贫政策体系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指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扶贫方面的相关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后续资金调整情况,本文共梳理了17项资金投入政策,和8项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重点支持政策,3大类具体政策共同形成了财政涉农扶贫政策体系(见图3)。

  一是资金投入类政策,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17项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资金。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是财政扶贫投入的主要渠道,是专门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2013-2020年,中

  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同时,国家在贫困县实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中央层面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主要包括上述17类资金,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十三五”期间,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超过1.5万亿元,大大增强了贫困县自主安排资金支持实施扶贫项

  目的能力,为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产业发展类政策,主要包括产业扶贫政策、资金收益扶贫、扶贫小额信贷和其他产业发展类政策。其中,产业扶贫政策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发展农业农村特色优势产业等,提升内生动力,促进增产增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是各地利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光伏等项目形成的资产,通过折股量化的方式支持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层面建立风险补偿金。

  三是基础设施类政策,主要包括贫困地区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倾斜支持政策、农村住房安全政策、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和其他基础设施类政策。贫困地区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倾斜支持政策,主要是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包括“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公路建设维护、水网建设、电网改造、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及农田、水利设施、产业路等修建和维护等。农村住房安全政策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主要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财政给予补助帮助贫困地区等农村饮水工程修建、维修与养护,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难题。

  2.乡村振兴战略下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的优化调整

  相较目前脱贫攻坚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单一目标维度,乡村振兴五个目标维度更加综合全面。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同月,财政部即出台了《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财办〔2018〕34号),就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成为首个财政领域支持乡村振兴的文件,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一是在资金投入方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门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将17项涉农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聚焦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问题,不得用于其他领域投入,以免提高标准,偏离政策初衷。而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更加多元,且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相比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全国各地;且在中央层面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在市县一级,仅允许根据对各项指导性任务的需求不同,在一个专项内予以整合。

  二是在产业发展方面,脱贫攻坚期内主要是通过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精准用于扶贫产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注重产业的带贫效应和与贫困户的利益连接机制,产业基础较为薄弱,规模相对较小。而乡村振兴则把产业振兴作为目标,产业发展政策更加多元,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产业升级为“壮大”的要求,注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推动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资产收益扶贫,更加注重产权改革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重点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象的特惠性,乡村振兴更加注重金融的普惠性和激励性,对返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

  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脱贫攻坚政策对贫困地区的路、水、电、网实行倾斜支持,乡村振兴则将支持重点放到了整个农村区域,补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短板,并将范围扩大到环保、物流、信息等领域。危房和饮水等方面的政策,脱贫攻坚主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并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的底线性指标;而乡村振兴则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防灾减灾工程,并在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二、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

  我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有机联系,相互贯通,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统一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从政策目标看,两者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在政策设计上具有协调性、兼容性。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而乡村振兴则在更深层次上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基本理论与逻辑关系

  反贫困、乡村发展的基本理论,是研究和实践工作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一是“二元经济结构”理论。阿瑟·刘易斯提出,不发达国家内部传统农业部门与城市现代工业部门的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和消失,是发展中国家完成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过程,是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唯一途径。二是可持续发展理论。舒马赫指出发展中国家新的发展道路,应该重点放在农村,以人为中心,避免工业和农业“相互毒化”。三是多维贫困理论。阿马蒂亚·森提出,贫困的原因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基本可行能力不足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四是益贫式增长理论,主张给穷人更多的经济机会,不断提高参与经济增长的能力,使之绝对地或相对地获得比过去更多的收益。

  随着反贫困理论的深入,贫困并非单维度的收入贫困,而是多维度社会因素支配下可行能力的匮乏与不足,是那些触摸不到的总的社会关系的“天花板”,促使人们更多地思考通过全方位改善发展环境,破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壁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多个综合维度提升人的可行能力而脱贫致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辅相成,统一于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三农”领域的战略举措,是我国为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作出的重大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后续支撑,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当然,也要看到两者的区别和侧重。脱贫攻坚主要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目标具有单一性;而乡村振兴战略则制定了中长期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着眼于产业、生态、人才、乡村治理等多个维度,更加综合和多元。从扶持对象看,脱贫攻坚主要聚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乡村振兴则将整个乡村地区和农村人口囊括其中,范围和人群更大。从支持方式看,脱贫攻坚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采取非常规的支持,而乡村振兴则强调普惠支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研究

  针对目前政策衔接方面存在的挑战,相关学者在政策衔接的方法路径上寻找**之道。在宏观思路机制方面,庄天慧等(2018)认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是在战略思维和体制机制上做到有机衔接,继续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思维。在衔接的重点领域方面,汪三贵、冯紫曦(2019)认为要充分借鉴和利用脱贫攻坚积累的成功经验,衔接重点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体制机制与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与生活质量等方面。在衔接的对象方面,王东宾(2018)认为在实践层面应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产业、治理与社会参与度,使贫困群众增强经济性社会关联。在具体操作层面,李智永(2019)认为,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政策体系需要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分门别类梳理,明确归属和职能,擢优黜劣。

  在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刘昆(2021)指出,要抓好顶层设计,将财政脱贫攻坚工作中探索出的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激励措施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借鉴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全面乡村振兴的总体方案,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计分析乡村振兴投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陈锡文(2019)认为,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供生态屏障、生态环境、生态产品,传承国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乡村功能,要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毅夫、赵秋运(2022)认为,在乡村建设方面,既要尊重农民的积极性和自主权,也要发挥政府作用,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提供道路、水利、通讯设施、金融、科技等支持。陈秧分等(2019)基于对OECD国家乡村政策的分析,指出政策重点从支持农业生产转向培养乡村竞争优势,参与主体由政府和农场主导转向多利益主体参与,政策工具从提供农业补贴转向政策互补和综合投资,建议我国乡村振兴应立足市场规律性,务实培育乡村竞争力。日本和韩国采取由政府引导、农民主导的“从下至上”的参与式发展模式,政府通过减免税收或提供特殊补贴等,鼓励农民相互帮扶,引入发展基金申请机制,调动相互竞争的积极性,让有限的资金更精确地投向最需要发展的村落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围绕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研究较为丰富,而且国内外关于财政支持乡村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为我国财政领域支持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但上述研究总体上偏重于宏观层面的思考,少有文献从财政角度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部分研究涉及财政问题,但对财政政策的运行逻辑和“深层肌理”分析不足,缺少在相关政策有机衔接的实际考察。同时,缺乏对相关财政涉农政策分门别类的系统梳理,在财政领域涉农扶贫政策衔接的关键环节和路径选择等方面更是鲜有涉及,可操作层面的探讨也比较少。

  (三)政策有机衔接的路径选择

  美国学者林德布洛姆(Lindblom)提出的渐进主义决策模型指出,公共政策通过过去的经验,不断对现行政策进行局部的、边际性的调试,表现为对政府过去活动的持续状态。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琼斯(Jones)、鲍姆加特纳(Baumgartner)在吸取渐进主义等思想的基础上,为揭示政策过程中长期的稳定与偶尔的停滞、间断之间的关系,提出“间接—均衡模型”。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诺思、林毅夫等认为,普遍存在着制度需求与供给问题,制度选择和变迁处在不断博弈中,制度的非均衡变化是制度变迁和创新的重要因素,制度变迁的动力包括强调制度需求的诱致性因素和制度供给的强制性因素。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后,战略目标将调整到巩固脱贫成果并接续实施乡村振兴,形势任务和制度环境的变化,政策供求的非均衡状态呼吁政策供给及时有效地回应政策需求,推动达成或接近在乡村振兴阶段政策的均衡状态。

  为了达到或接近政策均衡状态,需要瞄准乡村振兴目标,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供需进行分析。政策需求端,需要对巩固脱贫成效防止返贫、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等需求进行重要性分析;政策供给端,需要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的适用性进一步评估,重点考量当前政策能否继续在2020年后乡村振兴阶段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参与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作为政策执行一线的县级政府,是需要重点研究的关键变量。此外,政策效率、成本及可持续性,也是政策衔接需要考虑的因素。政策衔接过程中,要考虑降低政策转型成本,“退坡”的政策及时止损,过渡衔接后的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防止政策冲突或“翻烧饼”。要提高政策效率,避免政策“养懒人”,形成“福利陷阱”或“悬崖效应”。同时,着眼长远目标实现政策转型和优化,使政策可持续地发挥作用(见图4)。

  三、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问题分析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路径的关键环节,在于结合巩固脱贫成效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需求,建立起政策供给端与乡村振兴目标、规划及目前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的关联,使原有政策能够藉此桥梁,顺利过渡为乡村振兴政策。

  (一)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供给体系有待综合优化调整

  在资金政策供给端,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供给体系有待综合优化调整。当前,有些政策仍然能够在乡村振兴阶段发挥作用,或者可在乡村振兴阶段巩固脱贫成果中继续发挥作用,适用性强、效果好,这样的政策需要延续。比如,为适应新形势需要,2021年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止作为扶贫主渠道的资金投入“急刹车”造成的退坡效应。有些政策在脱贫攻坚阶段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在乡村振兴阶段,适用性和效果一般,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以持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比如,设置一定过渡期,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调整为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并优化资金范围、贷款额度和贴息方式,确保平稳过渡。有些政策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超常规的措施无法在乡村振兴阶段适用,这些政策需要取消。比如,路、水、电、网基础设施对贫困地区的超常规倾斜,造成了资金政策“悬崖效应”、不同地区的攀比,甚至形成债务风险,宜统筹考量,逐步退出。当然,考虑到财政约束和绩效管理的要求,退坡的资金或者新的用于乡村振兴方面的资金,要聚焦供需端的关键环节,补齐乡村振兴的短板,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目标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薄弱

  在资金政策需求端,当前也面临着脱贫地区基础条件差、产业发展弱等困难和问题。一方面,脱贫地区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仍然存在。脱贫地区大多为中西部地区,区域特征较为明显,虽然脱贫摘帽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和城乡统筹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前是深度贫困地区,有的地方属于“一跃跨千年”的“直过民族”地区,部分脱贫人口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较重。2021年,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分别仅占全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83%。另一方面,脱贫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仍然较弱,内生增长动力不足(朱海波、毕洁颖,2021)。脱贫地区产业大多刚刚起步,多数以农业产业为主,受国际国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之近年来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种子、肥料等价格上涨,种粮成本上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面临新的挑战。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存在同质化、低端化现象,其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对接市场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不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农产品加工仍以初加工为主,产业链不够长,精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还较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仍处于起步阶段,受土地、资金、市场等限制较多。

  (三)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目标地区基础设施亟需完善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目标地区在软硬基础设施方面需要提档升级。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曾福生、蔡保忠,2018),且后续维修管护成为难点。由于脱贫攻坚的超常规投入,脱贫地区农业农村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与城市相比,历史欠账尚未完全补上,且已建成的基础设施缺乏维修管护,存在“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大部分耕地没有灌溉水源或缺失基本灌溉条件,灌排设施配套差、标准低,不能满足高标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的村庄村内道

  路硬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改造欠账较多,特别是农村饮水虽然能够解决“有水喝”的问题,但有些地区仍存在季节性缺水的情况,不能完全保证供水持续性和水质,群众饮水安全易反复;有的村宽带网络不进村,4G信号弱,难以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拓宽产销渠道,数字基础设施亟待完善(董志勇等,2022;李成明等,2022)。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集体行动能力有待加强。农村社会结构离散化,外出务工劳动力大量流动,个人、家庭及乡村间的联系不再如原来那么紧密,社会治理面临新困难。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集体经济空壳村占比较高,农村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村干部的领导力和号召力弱化。村民流动性加快,呈现“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且缺乏共同生产、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经历,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不强,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对乡村治理的关注度和共识度较低。

  (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目标地区资金效率仍需改善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目标地区资金效率仍需改善,“钱从哪里来”“花到刀刃上”等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尤其是地方兜住“三保”底线、提高民生支出标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疫等刚性支出不减,加之新增税源培育不足、税源结构单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既要“补旧账,又要防止”欠新账,由于财政投入成本较高(孙玉栋、李浩任,2021),当前涉农资金存在投入乏力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渠道单一,过多依靠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力量薄弱,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农业保险的广度深度不够,担保功能发挥不足,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缺乏。而且,乡村数字金融发展存在不足且存在监管难题(董志勇等,2021),尚不能充分发挥兴农助农作用。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重视不足,不同程度存在“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资金绩效约束不足,有些涉农资金没有花到刀刃上。

  四、新时代推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有效衔接的路径选择

  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在财政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落实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的硬性任务更加艰巨。总体上,在国家财政支撑能力约束下,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确定目标,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内置和整合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政策框架中,逐步实现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有效衔接,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新时代推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思路

  在体制机制衔接上,发挥我国体制制度优势和扶贫经验,统筹机构设置和蓝图规划,进一步捋顺和厘清各级政府乡村振兴部门与农口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政府-社会-市场整体合力,有效引导和畅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在资源配置衔接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防止资金“退坡”造成“断崖式”下降,并逐步重点强化对乡村振兴的投入保障,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在支持对象衔接上,将欠发达地区和收入较低的边缘人群作为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参照享受政策的新疆、西藏,着力解决地区内、邻近村、群体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并确保低收入群体优先受益。在支持重点衔接上,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连农带农富农产业,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培育村集体经济等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领域;同时,健全保障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用好返贫监测数据,对于返贫人口根据原因精准施策,帮助重拾上升途径,避免再次跌入“贫困陷阱”,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支持方式衔接上,借鉴吸收脱贫攻坚上下联动的机制优势,减少政府“包办代替”和超常规干预,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充分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有条件先行转移支付、PPP等方式,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提升内生动力和使用效益。

  (二)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是支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振兴。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救灾资金的支出结构和管理方式,完善农资补贴、灾害救助补贴

  等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种粮收入和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三产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适用机具的引进推广力度,注重科技创新,依托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促进成果转化和试验示范提升。发扬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库管理的经验优势,不断提高纳入项目库中项目的质量,防止“钱等项目”。二是进一步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等管理养护,健全农村物流发展机制,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科学推进农田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和抗旱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三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升级版,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释放改革红利。推广基层农技服务,注重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人才培训,做好本土人才的培育培养。

  (三)注重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群众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

  一是提升村级组织能力。尊重基层治理模式,下放基层治理权,发挥村“两委”的作用,防止越俎代庖,杜绝行政摊派、填表报数等,使基层真正从“泛行政化”的怪圈中解脱出来,着手村务管理与公共服务。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激发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增进集体行动能力。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有效实现途径,发挥资产收益扶贫经验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扶贫资产管理,探索资产收益分配和利益连接机制。适应农村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推动户外村内公益事业发展。三是完善社会多元治理。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新乡贤”作用,引导通过社会捐赠、专业社工、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社会化支持、专业化服务。关心关爱老人、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注重乡土文化,丰富

  乡村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新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提升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一是统筹财政涉农转移支付、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等,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政策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金融及社会资本协同支农机制,构建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等多层次的协同支农机制。制定支持乡村振兴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鼓励和吸引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壮大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健全土地、资产、财产等流转评估、交易等配套中介服务。二是构建资金安全运行的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建立乡村振兴资金总台账,完善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监督,全面推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推动资金项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各级财政内控建设,健全应对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重点业务进行监控,并向基层延伸拓展。三是全面构建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将绩效贯穿于涉农资金预算管理的各个流程和环节,注重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构建全面科学的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夯实地方政府“三农”投入的主体责任,完善资金分配的正向激励机制,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涉农资金问题。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1期

篇六: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XX县:深入开展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一、背景

  近年来,XX县加大了财政衔接资金政策的落实力度,致力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为了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实现财政资金的更有效管理,县政府决定深入开展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财政衔接资金政策的自查自纠工作是保障政府经济财政运行规范、有效的重要环节。通过自查自纠,可以发现和解决财政衔接资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

  三、自查自纠的具体目标和内容

  1.目标

  深入了解各部门和单位在财政衔接资金政策执行中的具体情况;

  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

  促进各单位自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内容

  查阅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文件和资料;

  调查各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会议和讨论。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步骤

  1.确定组织机构和责任人

  县政府领导任命专人负责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计划和方案

  制定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方案,明确自查的重点和方法,确保全面深入。

  3.收集资料和信息

  搜集各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文件和资料,包括预算编制、资金审批、执行情况等。

  4.开展实地调查和检查

  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检查,了解各部门和单位的资金使用流程、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召开自查自纠会议

  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就查摆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讨论和汇总,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6.落实和整改

  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改进措施的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自查自纠的效果和意义

  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自查自纠,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的使用价值。

  2.促进政策的有效落实

  自查自纠工作使政策的执行更加规范,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促进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

  3.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

  自查自纠是一种自我监督和管理的机制,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确保公共财政的廉洁和透明。

  六、总结

  XX县的深入开展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持续深化自查自纠工作,XX县将能够更好地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为县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篇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理论知识摘要试题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正确答案)

  (2)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正确答案)

  (3)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正确答案)

  (4)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正确答案)

  (5)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正确答案)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

  (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正确答案)

  (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正确答案)

  (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正确答案)

  6.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正确答案)

  (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正确答案)

  (3)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正确答案)

  (4)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正确答案)

  (5)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正确答案)

  (6)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确答案)

  (7)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正确答案)

  (8)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正确答案)

  7.“四个不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8.“两不愁、三保障”及成果巩固:

  ①“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有安全饮水。(正确答案)

  ②“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不愁吃、不愁穿,贫困家庭成员不为吃穿发愁,家有余粮或有钱购粮,所有成员四季有衣换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正确答案)

  义务教育有保障: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正确答案)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正确答案)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指贫困人口主要居住用房鉴定为“A、B”级。(正确答案)

  成果巩固:持续提升群众饮水质量,持续提升农村教育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对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提升,确保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正确答案)

  9.五大振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10.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正确答案)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正确答案)

  (3)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正确答案)

  (4)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正确答案)

  (5)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正确答案)

  11.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1)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正确答案)

  (2)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正确答案)

  (3)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正确答案)

  (4)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正确答案)

  1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1)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正确答案)

  (2)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正确答案)

  (3)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正确答案)

  (4)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正确答案)

  (5)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正确答案)

  13.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正确答案)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正确答案)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正确答案)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正确答案)

  14.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打赢的第一场硬: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战。(正确答案)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保障

  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15.“四好农村公路”:

  把农村公路护好

  把农村公路建好

  把农村公路管好

  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正确答案)

  16.监测户属性(三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7.防返贫动态监测的要求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

篇八: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县位于豫东平原西部,与开封兰考杞县、山东曹县接壤,交通便利,县域面积1238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523个行政村,总人口102万人。在某年全面取得脱贫攻坚胜利后,**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型,以衔接资金为抓手,以“四个不摘”为引领,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依托,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的,加强产业谋划,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过渡期以来(某-某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某年至某年,**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100万元,分年投资情况如下:

  某年,**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6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3293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6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91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1123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68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配套6#万元。衔接资金用于优质粮食、果蔬、特色加工等产业发展万元,占比%;用于就业培训等万元,占比7%;用于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万元,占比%;用于垃圾清运等公共服务项目1600万元,占比8%;用于项目设计、监理等管理费用万元,占比%。

  某年,**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3048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某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714万元,中省衔接资金10394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32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配套6#万元。衔接资金用于优质粮食、果蔬、特色加工等产业发展万元,占比%;用于就业培训等万元,占比%;用于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万元,占比22%;用于垃圾清运、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项目万元,占比%。

  2、专项衔接资金情况

  某年至某年,**县共收到各级专项衔接资金35102万元,其中某年度16388万元(中央9280万元、省447万元、市661万元、县6#万元),某年度18714万元(中央7448万元、省2946万元、市2320万元、县6#万元)。

  其中:某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280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895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9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0万元。

  某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448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05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4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资金52万元。

  3、支持方向及内容

  某年至某年度,**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1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资金634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68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2#万元。共安排项目141个,其中产业类项目42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67个,公共服务项目6个,其他类26个。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其中:某年,**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600万元,共安排项目59个,其中产业类项目23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7个,公共服务项目1个,其他18个。某年,**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00万元,共安排项目8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9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50个,公共服务项目5个,其他8个。收到良好效果。

  (二)支持产业发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县不断加大产业投入,某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就业资金万元,占总衔接补助资金的%;某年,用于产业万元,占比%。两年来,**县共落实发展产业项目49个,其中:种养业亿元,项目30个,占比64%,主要发展葡萄、果蔬、食用菌、奶牛、生猪等特色种养产业;加工业亿元,项目12个,占比%,主要发展葡萄酒土豆、蔬菜加工产业;文旅仓储服务业等4105万元,项目7个,占比%,主要用于冷链物流等产业。目前上述产业项目运营正常,绩效明显。产业项目的实施,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较好发挥了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实现了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推动了乡村振兴。

  在产业发展上,**县坚持以有实力、诚信经营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依托现有确权的设施蔬菜基地,探索建立了“三金”资产收益产业模式,实现了脱贫群众收入大幅增长。联农带农具体形式有:一是土地流转租金。建立涉农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形式,把缺乏劳动力、外出务工等无力耕作的脱贫户进行土地流转。目前,我县零散土地租金一般为每亩600元,流转规模经营土地租金一般为每亩1#元,土地流转脱贫户土地租金财产性收益每亩可增加400元。全县产业项目共流转土

  地万亩,其中200亩以上的18家,500亩以上的4家,直接带动脱贫户增加土地资产收益1#万元。二是融资入股分红。在入股分红方面,脱贫村脱贫户以确权登记生产设施折股量化,入股到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底按照所占股份比例进行效益分红。比如:人和镇双飞种植专业合作社与150户脱贫户合作,将前期政府投资且已确权给他们的的105座扶贫大棚(每座棚投资建设资金8#元)折资量股并入到合作社,共同发展食用菌种植,脱贫户每年获得2500元净收益。在融资收益方面,全县共有289个行政村每村安排产业资金50-100万元,融资到合格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年收益率不低于5%,有效稳定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开发公益岗位、村公益事业等,从而带农脱贫户稳岗就业,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务工收入薪金。充分发挥前期利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或衔接资金建设的蔬菜产业基地用工优势,进一步加大基地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的工作力度,提高脱贫户的务工收入。目前,全县已通过合作、合股、联营等方式建设蔬菜产业园区19个,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或衔接资金1560万元,安置2210名贫困农户务工就业,人均月增收达到3#多元。

  (三)支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情况及成效

  某年以来,**县在支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方面加强投入。一是支持外出务工,发放外出务工补贴和县内就业补助,某年、某年度分别发放外出务工补贴和县内就业补助资金万元和万元。二是开发公益岗位,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设立农村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非贫困村农村公路管护、人居环境垃圾收集、非贫困村公益岗位等,两年安排资金万元。三是实施“雨露计划”培训,两年安排资金1197万元,培训补助7582人。

  通过以上努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情况良好,没发规模返贫等情况。

  (四)支持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情况及成效。

  两年来,**县积极投入必要的小型公益设施,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两年来,投入农村道路建设资金22708万元,修建平原四级农村道路283公里;投入资金19149万元,配合其它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投入衔接资金万元,新打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井7眼,更新改造管道公里;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万元,改造农村危房370户,深受农民喜爱。

  (五)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制度体系,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21名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帮扶政策有效落实及档案资料规范完善等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研判、专班推进,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挥体系。二是落实衔接资金投入保障。某、某两个年度县级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均安排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稳步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某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就业资金万元,占总衔接补助资金的%;某年,用于产业万元,占比%,用于就业培训等万元,占比%。四是全面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监管。对衔接资金使用全过程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县积极探索资金绩效管理新道路,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河南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懿德财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机构,对全县各单位所有项目资金重新进行了“一笔一笔”审核,督促完善各项手续,查找问题与不足,确保了入库项目绩效合理和可操作性。五是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利用《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利用系统中抓取的项目资金追溯功能,实时监控各项目管理单位扶贫资金拨付动向,实时掌握全县资金拨付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账后3天内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面临问题和挑战

  1、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足

  一是资金投入仍显不足。随着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年人均纯收入水平都在提高,但上级衔接资金下达量在减少,且各行业资金都在要求实施其原渠道项目,资金有捉襟见肘之嫌;二是产业发展规模小。虽然当地有了花生、葡萄酒等一些有影响的产业,但主导产业不明显,没有形成区域发展、规模发展,产业集中度不高,没有形成区域化品牌,效益较低,难以引导群众致富。三是企业带动作用不明显。**县涉农龙头企业1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近2#家,规模性产业基地70多个,但知名企业不多,带农联农的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

  不多,发展后劲不足,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四是发展不平衡。脱贫攻坚以来,大量资金特别是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原贫困村,而对原非贫困村投入很少,虽经这些年补短板加大投入,但对于400个行政村来说,发展仍旧落后,仍有个别自然村内不通硬化路,多数原非贫困集体产业为0。

  2、考虑到“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随着工作形势的变化,其它各项涉农资金需回归本位,资金不再统筹整合,衔接资金在贫困县与非贫困县间将重新分配,**县作为原贫困县,衔接资金的分配估计会较目前减少。在目前经济下行,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无法进一步加大对衔接资金的投入,维持目前的投入也已困难,不利于对原非贫困村的支持和发展。

  3、优化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衔接资金与其它财政支农资金方面,应采取统一的政策体系,取消原脱贫攻坚时临时采取的一些地方上临时措施,如对原贫困户发放各项临时补贴,造成一些原贫困户怕得不到这些所谓的补贴资金而不愿意脱贫;目前有些单位仍为脱贫群众算账而要求发放各项补贴,造成资金浪费。

  三、有关政策建议

  一是围绕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资金继续用在加强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方面,去除一些不切实际的补贴,让政策理性回归。

  二是加强衔接资金与其它涉农资金支持内容相对接,采取“各兑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策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三是增强项目管理部门职责,加强项目前期考查调查和绩效管理,以安全高效使用衔接资金。

推荐访问: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衔接 做好 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