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半年乡镇统战工作总结及计划,供大家参考。
上半年乡镇统战工作总结及计划 2011 年金汇镇统战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委统战部的直接指导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贯彻落实 2011 年奉贤区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工作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 紧紧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贯穿一条主线, 统战工作服从和服务于金汇镇经济、 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大型居住社区的动迁工作,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 凝聚人心、 汇聚力量,开拓创新, 为推进金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 新的贡献。
现将半年来统战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 注重学习, 营造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镇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 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实行目 标管理。
进一步巩固由党委副书记主抓、 党委委员分管, 党群办、 工青妇、 经济、 民政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统战工作领导责任制, 并及时调整和充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力量。
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通过政策学习、 工作部署、 经验交流、 参观考察等形式, 使统战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工作更加规范、 服务更加贴近、 成效更加明显。
统战理论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
把党和国家统战工作的方针、 政策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范畴,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以会代训, 加强对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 基层统战联络员 、 统战人士志愿者的专题培训。通过撰写学习心得, 深入调查研究, 积极推进统战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 统战信息宣传和统战调研等工作机制; 进一步探索了 企业、 社区、 农村基层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 切实增强了 我镇统一战线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
加强引 导, 注重服务, 发挥侨台工作凝聚作用一是根据区侨联、 侨办今年的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侨情调查。
镇党委高度重视侨情普查工作, 工作开展中注重做到“五个结合” , 1、 将侨情普查与七一慰问相结合, 以金汇镇助侨·帮侨爱心基金为平台, 支出 2300 多元对 7 名 侨界党员 进行节日慰问。
2、 将侨情普查与为侨排忧解难相结合。
3、 将侨情普查与依法护侨相结合。
在侨情普查过程中, 向侨界群众发放《侨务法律法规汇编》 等侨务法律法规。
4、 将侨情普查与动迁宣传相结合。
向侨界群众宣传动迁工作的重要意义, 向涉及动迁的侨界群众解释动迁的政策。
5、 将侨情普查与挖掘侨界资源相结合。
调查员们在侨情普查过程中掌握了 丰富的侨界资源。
有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在小区内义务为学生补课; 有些擅长维修家电, 热心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修理家电。
二是深入开展金汇镇一镇一特色工作, 通过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平台, 为助侨· 帮侨爱心基金募得捐款 4000 多元。
三是以“三五” 学雷锋为契机, 开展侨法宣传月 活动, 积极组织包括侨界志愿者在内的 40 名 志愿者以上街设摊、 有奖竞答的方式共发放新侨法宣传资料 100 份, 有效提高了 社区群众对侨法的认知水平。
四是积极组织侨界人士、 台资企业负责人等统战人士参加免费体检, 为统战人士送上党和政府的关心, 得到统战人士的一致好评。( 三)
团结各方, 维护稳定, 实现民族宗教和谐共荣一是建立制度、 完善管理, 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 调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网络图, 成立宗教事务志愿者队伍, 各村( 居)
委建立了 每周巡查制度, 每季度向镇党群办汇报巡查情况。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活动, 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 少数民族代表、 各村( 居)班子成员 、 党委、 各中心、 民宗分管领导和民宗执法人员 参加金汇镇 2011 年民族宗教法规宣讲讲座, 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
三是文明城区测评要求, 落实民宗办工作部署, 精心
制定金汇镇民族宗教创建工作计划, 落实专人负责, 认真及时地做好创建文明城区相关材料收集、 整理和上交。
四是在大型居住社区正式落地后, 在第一时间对动迁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认真摸底, 对场所内占地、 房屋、 信徒状况、 场所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汇总、 分析, 并及时向区民宗办汇报。
目 前白沙庙原地保留, 天福庵在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 规划落地。
齐贤天主堂规划在中华学院东侧, 占地六亩左右。
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节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在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 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 发热、 发烟、 炭化、 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
我国国家标准 GB8624-97 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 级:
不燃性建筑材料 B1 级:
难燃性建筑材料 B2 级:
可燃性建筑材料
B3 级:
易燃性建筑材料
第二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 一、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 诸如基础、 墙壁、 柱、 梁、 板、 屋顶、 楼梯等。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构成, 其燃烧性能取决于所使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1. 不燃烧体(非燃烧体)
金属、 砖、 石、 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 称为不燃烧体(以前也称非燃烧体)。
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 不微燃、 不炭化。如砖墙、 钢屋架、 钢筋混凝土梁等构件都属于非燃烧体, 常被用作承重构件。
2. 难燃烧体 用难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性材料作保护层制成
的构件。
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 难微燃、 难炭化, 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止。
3. 燃烧体 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
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 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
如木柱、 木屋架、 木梁、 木楼梯、 木搁栅、 纤维板吊顶等构件都属燃烧体构件。
二、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1. 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其内的温度是随着时间变化的, 分别取时间和温度作为横、 纵坐标, 即可绘制出火灾过程中的时间--温度曲线。
在实际的火灾中, 每一起火灾的时间--温度曲线是各不相同的, 但为了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实验,进而对其耐火极限进行度量, 必须人为
规定一种能反映、 模拟一般火灾规律的标准温升条件, 把它绘制成曲线就称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2. 耐火极限的概念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 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热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 以小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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