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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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范文推荐)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XX 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 XX 镇行政区域内各村委员会和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和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镇主要领导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安监工作的镇领导和其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

 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七、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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