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出所民警事迹(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XXX, 男, 汉族, 生于 1954 年 6 月, 1971 年 1 月参加工作, 初中文化, 中共党员, 二级警督警衔, 勉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普通民警。
XXX 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 在勉县公安局工作, 1984 年 6 月响应中组部、 公安部号召随全国 130 名公安民警支援西藏公安工作, 被分配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公安局从事刑事侦查工作。
1987 年 5 月 30 日任昂仁县公安局第一副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在西藏工作期间被昂仁县委、 县政府评为普法先进工作者,并任昂仁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3 年 4 月调回勉县公安局,
2004 年 11 月调任勉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民警至今。
1997 年 12 月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政保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04 年 7 月被中共勉县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5 年 1 月被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荣誉称号, 被汉中市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民警”, 2005 年 6 月先后被中共勉县县委、 中共汉中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
他的事迹被新闻媒体报道后, 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
中共勉县公安局党委、 勉县县委政法委、 中共勉县县委先后做出决定, 号召向 XXX 同志学习。
2006 年 1 月, XXX同志被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荣誉称号, 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民警”, 被陕西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被中共勉县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荣誉称号, 被勉县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
2006 年 4 月, XXX 同志被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授予“汉中市劳动模范” 光荣称号, 2006 年 6 月再次被中共汉中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
2006 年 12 月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荣誉称, 2007 年 1 月再次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民警”。
2007 年 3 月再次被勉县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
2007 年 4 月, XXX 同志被国家人事部、 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被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劳动模范” 光荣称号, 期间, 由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 中共汉中市委政法委、汉中市公安局组织的 XXX 先进事迹报告团在汉中市进行了巡回演讲, 社会反响强烈。
2007 年 9 月, XXX 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社区和警务室民警”。
2007 年12 月, XXX 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2008 年 1 月, 被省公安厅评为“三基工程建设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民警” 和“优秀警务室民警”。
2008 年 4 月, 被正式确定为北京奥运会火炬手。
九年援藏 奉献边疆
1984 年 6 月, XXX 响应中组部、 公安部号召, 随全国 130 名公安民警支援西藏公安工作。
经过一路跋涉, 到达拉萨时, 130 人的队伍只剩下了 110 人。
平时体格健壮的 XXX 鼻腔血流不止, 倍感胸闷气短, 高原的恶劣气候给了他当头一棒, 但 XXX 坚强地选择了留下, 并主动要求到边疆地区工作, 后被组织分配到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公安局任刑事警察。
该县靠近中印边境, 人口不过 10 余万, 面积达 4 万平方公里。
初到此地, 摆在他面前的是生活上的道道难题, 吃的是生肉、藏粑, 喝的是内地人难以适应的酥油茶, 下乡还要骑马、 睡羊圈, 彻底打破了原来的生活习惯。
这些难题对于意志坚定的 XXX 算不了什么, 面对这一切, XXX的回应只是积极的适应、 默默的工作。
1985 年****, 该县熊坝乡 发生一起盗窃案, XXX 带着一名翻译前往破案, 途中突遭暴风雨雪, 两人抱着马腿蹲了整整 3 个小时。
20 天后, 案件告破, 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给一藏族牧民挽回损失 7000 余元。
此事在当地产生了强烈反响, XXX 受到了上级机关嘉奖, 也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
从此以后, 老百姓到公安局办事, 都愿意找汉族“蹦布拉(藏语意为干部)”。
由于 XXX 的出色表现, 1986 年 5 月, 组织任命他担任昂仁县公安局第一副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在西藏的日子里, XXX 最大的痛苦不是气候的恶劣, 不是生活的艰辛, 而是对远方亲人的思念, 对家人的歉疚。
按规定, 援藏干部每隔一年半回家探亲一次。XXX 离开家时, 儿子丁丁只有 3 岁, 待他第一次回家探亲时, 4 岁半的儿子已认不出他来了, 见面时, 他爱人对儿子说, “丁丁, 他是你爸爸呀, 快叫爸爸!”儿子说啥也叫不出来。
待他把孩子搂到怀里时, XXX 已是泪流满面。
而这样的泪水, XXX 在西藏不知流过多少回, 每逢中秋、 春节, 看着当地百姓合家团聚,遥想千里之外的亲人, 这位七尺男儿常常以手掩面, 泪水直流。
当时昂仁县公安局不通电话, 与家里联系只有靠书信和电报, 一封信从勉县走到昂仁县要一个半月时间, 连牛皮纸做的信封都磨破了。
1987 年冬天, 他妻子和儿子在家不慎中了煤毒, 差点酿成生命危险。
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 不让他持久的牵挂, 对此事在书信中妻子只字未提, 直到回家探亲时妻子才告诉他。
九年援藏, XXX 落下了一身疾病, 时常胸闷气短, 关节隐隐作痛, 两个脸颊留下了永远不能褪去的“高原红”。
他失去了健康, 但得到了藏族同胞的尊敬和信任, 在他离开昂仁县多年之后, 还有不少当地农牧民去找他这位汉族“蹦布拉”, 他以自己的绵薄之力, 为民族团结、 边疆稳定做出了贡献。
千里寻亲 为民解忧
身为一名在公安战线奋斗多年的老民警, XXX 同志始终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急人民所急, 做人民所需, 解人民之忧。
2004 年 4 月 9 日, 勉县公安局接南郑县梁山镇南塘村小学校长杨彦清电话求助, 称其 15 年寻找生母无果, 抱着一线希望, 请求为其寻找失散 52 年的生母张影雪的下落。
接报后, 县局高度重视, 决定由 XXX 负责调查。
由于求助人仅提供了其生母年龄、 姓名、 籍贯等点滴线索, 使查找工作如同大海捞针。
XXX 同志没有畏难, 没有推拖。
他通过查询户籍资料, 以勉县县城为轴心向外扩展寻访。“五一” 长假期间, XXX 同志放弃休假, 专心致力寻访工作。
自 4 月 9 日至 5 月 24 日, 他穿梭于街头巷尾, 田
间地头, 先后深入勉县、 汉台、 南郑等 3 个县(区)
16 个乡 镇、 21 个行政村和 45 个企事业单位, 在田边地头、 百姓家中召集 60 岁以上的老人和张姓家族座谈会 43 场次, 寻访了解群众 1200 余人次, 行程约 2000 余公里, 终于获取线索, 得知张影雪在 52 年前生下杨彦清后改嫁到宝鸡。
在宝鸡市公安局的协助下, 查清了张影雪及其女儿郝红霞的下落, 张影雪已于 1996 年去世, 女儿郝红霞在宝鸡桥梁厂工作。
至此, 终于圆了杨彦清 50 余年的思亲梦想。
2004 年 5 月 24 日,勉县公安局安排兄妹见面, 分别半个多世纪的亲人在勉县公安局院内相拥而泣, 激动万分。
杨彦清紧握着 XXX 的手说:
“是你, 是你们勉县公安局帮我们兄妹团圆, 我们全家人感谢党和政府、 感谢一心为民的好民警、 好公安”。